湛江市总工会送法律服务到职工身边
湛江市总工会网讯(图文/梁尚柱 编辑/孙平)“谢谢你们派律师帮我,让我拿到了赔偿金,不然我就要吃哑巴亏了。”近日,曾在湛江一家民营医院做保洁员的张兰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湛江市总工会,表达她的感激之情。
受到法律援助的职工向市总工会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职工有困难找工会”这是工会工作的响亮招牌,可职工真的有困难了,工会有没有足够专业的能力去帮助职工解决难题?市总工会104名工会律师给对接的520家企业工会和职工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2013年8月,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百名律师志愿服务企业“结对”活动,正式开启了工会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全市10个县(市、区)总工会也先后举办了该项工作的启动仪式,工会律师团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覆盖了全市各级企业工会组织。“截至目前,工会律师共进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普法培训宣传2080场次,解答企业工会和职工咨询5800人次,协助企业工会对所在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提起修改建议350起,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313起,参与企业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或调解438宗,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葛海勇告诉记者。
有工会律师帮忙,维权“理直气壮”了
2016年8月的一天,工会律师程志伟正在湛江市总工会值班。
“我被用人单位开除了,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吗?”曾在湛江一家饲料厂做司机的何强前来咨询。
何强说,他和妻子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妻子是质检科的员工,因其妻子和质检科科长发生口角,他在上班间隙去找该科长理论,导致双方动手,对方受轻伤,随后,双方和解,何强自愿给予对方赔偿。谁知,1个月后,公司以何强上班时间闹事违反了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为由,开除了他。“我在那家公司做了14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说开除就开除,还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何强很委屈,找公司理论了几次都没有效果。他想到找工会帮忙“说理”,听说工会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心里顿感这下“理直气壮”了。
程志伟经过调查,认为何强在工作时间与同事发生纠纷,虽然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未达到该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中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公司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采取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处置职工。“何强和同事的纠纷没有经过行政处理就和解,没有达到开除的条件,而且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从未向职工公示,应该对职工没有约束力。我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该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何强支付赔偿金。”
在程志伟的帮助下,何强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得以胜诉,获得经济补偿金近10万元。
“湛江的外地职工少,以本地居民为主,他们不是很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程志伟向记者举例,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职工不向企业索要。“劳动合同书必须是两份的,单位保留一份,职工手上有一份,但绝大多数职工手上没有合同,不了解合同内容,还有的干脆不签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也不注意保存证据,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就处于弱势。”
因为不懂法,在湛江打工12年的张兰吃尽了苦头。2004年,张兰从雷州老家来湛江打工,并入职湛江一家医疗企业做保洁员,期间,该企业将张兰的连续用工期分割为多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合同,导致她的劳动关系在多个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流转”,但张兰一直不知情,也从来没有拿到过劳动合同。去年7月,当张兰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她不知道怎样为自己维权。张兰的情况被工会律师林维贤得知,在律师帮助下,张兰的权益最终得到了维护。
工会律师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润滑剂
“我们推行律师志愿服务企业结对活动的目的是提高职工法律意识,推进劳资矛盾的‘关口前移’,及时有效地化解劳资矛盾,预防劳资矛盾的激化,不是和企业‘对着干’,工会律师反而成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润滑剂。”葛海勇表示。
在湛江市总工会的工会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中,市总不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活动志愿律师“结对”企业主要承担的法律服务任务,还创新建立“结对”联系责任制度。将全市志愿参与活动的104名工会律师首期与520家企业对接,明确每名律师负责4-5家企业的志愿服务工作,每名律师每月至少与所负责的企业沟通联系1次,根据需要及时深入企业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虽然每月有1天到结对企业坐班,但对于程志伟来说,“服务工会、服务职工”始终是他秉持的宗旨。自从2013年成为市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成员,程志伟每年帮10多位职工成功维权。他发现,湛江很多企业平时不太注重对职工进行普法宣传,虽然每家企业都有法律顾问,但是职工还是喜欢找工会帮他们维权。职工的法律需求主要集中在工伤、工资待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
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庞忠明也赞赏工会律师:“我们远没有专业律师在处理职工维权问题上来得专业,随着大家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得到专业性的指导,职工才满意。”他说,职工可以通过向律师询问,明确反映问题的程序,减少维权的盲目性;而工会聘请律师团队为职工服务也有利于减少缠访、缠诉以及非理性维权,有利于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让工会成为职工利益诉求“代言人”
记者了解到,湛江市总工会推行“律师入企”制度以来,在规范企业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更好发挥了工会作为职工利益诉求“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增强了企业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那么,市总工会在百名律师志愿服务企业“结对”活动中有哪些不足,下一步又如何改善,记者采访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江少霞。
“当前,工会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范围还比较窄,很多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还不能享受到工会律师送上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的服务主要在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企业集体协商等方面工作涉及较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维权维稳工作的投入,扩大工会律师团规模和覆盖基层工会的范围,使更多的基层工会组织都有工会律师,让更多的职工群众在企业工会就能享受到工会律师的服务,让更多的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引导工会律师积极协助基层工会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企业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工会法律服务新平台,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对职工的零距离服务。”江少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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