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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总工会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8-28 17:31: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 - 2025年)》、《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开展2023年湛江市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湛普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现将市总工会普法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十九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制定本部门(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四)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五)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六)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七)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部门(系统)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八)加强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充分利用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爱心驿站、爱心妈妈小屋、职工之家等职工服务阵地,积极开展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牵头部门:职工维权与服务部  责任部门:宣教部、办公室、基层部)

(二)发挥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专业雄厚力量,努力通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会志愿者等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体合力推进普法工作,组织动员各级工会每年举办近百场普法咨询、讲座和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普及新《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民法典》《保密法》《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与职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工会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能力。

    (牵头部门:职工维权与服务部  责任部门:办公室、宣教部、基层部、组织部、机关党办)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线上普法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着力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职工维权与服务部  责任部门:经工部、基层部、宣教部、财务部)

(四)打造湛江市工人文化宫法治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长期对外开放,定期组织职工到场进行参观学习,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知法懂法守法。

(牵头部门:职工维权与服务部 责任部门:湛江市工人文化宫)

(五)送法送到家,关心关爱新业态劳动者。加大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服务力度,组织职工律师团到新业态群体中开展法律讲座;加强新业态劳资协商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等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做实线下接访,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切实维护新业态劳动权益。

(牵头部门:职工维权与服务部 责任部门:基层工作部)


终审:谢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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