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30731修改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展好工会送温暖活动,规范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现工会送温暖的常态化、日常化、经常化,建立送温暖慰问、困难职工帮扶和生活保障服务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职工格局,使送温暖资金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在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根据《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总工发〔2018〕39号)、《广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总〔2019〕19号)等有关制度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送温暖资金是各级工会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筹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对职工开展帮扶困难、走访慰问和生活保障服务的资金。
第三条 送温暖资金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精准、高效、安全。支出方向既体现物质帮扶、脱贫解困,又体现人文关怀、心灵引导。
第二章 资金来源、使用对象及标准
第四条 送温暖资金的主要来源是:
1.各级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拨付工会使用的用于送温暖工作的专项资金。
2.上级工会经费补助。是指上级工会用工会经费安排给下级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专项资金。
3.社会捐助资金。是指各级工会向社会募集的专项用于送温暖活动的资金。
4.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 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一)家庭困难类职工
1.在档困难职工。
2.由于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因疫情等灾害、工伤或职业病等突发原因出现较大损失,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
4.不符合全国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在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年度个人承担医药费累计1.5万元以上,导致家庭相对困难的职工。
5.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
6.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职工。
(二)特殊岗位类职工
7.长期在高(低)温、高空、高污染、户外等苦脏累险环境的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
8.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春节期间坚守在生 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医药卫生以及直接面向群众 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因组织需要长期(一年或一年以上)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三)积极奉献类职工
9.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职工会员。
10.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
11.积极参与医疗抗疫、抢险救灾、救援援助等紧急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会员。
第六条在对建档困难职工做好常态化帮扶、帮助其解困脱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走访慰问重点职工群体,在职工发生困难时或重要时间节点对以上职工走访慰问,适当考虑关心关爱生活困难的离休、退休会员。
第七条 送温暖资金的发放标准结合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和基层工会申报人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30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6000元。
第三章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送温暖资金坚持实名制发放,将银行回单或实名制表存档备查,实名制表格应包括慰问对象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慰问金额、经办人签字等有关信息。资金使用情况须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送温暖管理】模块备查。
第九条 送温暖资金原则上使用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发放给慰问对象,一般不得使用现金。
第十条 送温暖资金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使用,其中 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于两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的,应同时遵照帮扶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使用送温暖资金购买物资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的,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并实名制发放。
第十二条 帮扶中心办公室负责会同财务部提出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案,经帮扶中心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市总分管领导同意实施。
第十三条 送温暖资金纳入预算、决算统一管理。年度预算安排时以常态化送温暖为原则,切实保证经费投入。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探索与慈善组织合作方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送温暖活动。
第十四条 送温暖资金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和会 计制度进行核算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送温暖资金购 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不得用于 与规定用途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得截留、挪用、冒领,不得优亲厚友、人情帮扶。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财务部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送温暖 资金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审计、检查,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六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 问题,要及时处理。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试行,于2023年7月31日重新修订。
附件:
1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活动家庭困难类职工申请表
2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活动家庭困难类职工档案表
3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活动特殊岗位和积极奉献类职工申请表
4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
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湛江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
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活动家庭困难类职工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
联系方式 |
| 银行帐号 |
| 开户行 |
| ||||||||||
本人月均收入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引起家庭困难 人均月必要支出 | 自费医疗费用 | 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人均月必要支出 |
| 家庭人口 数 |
| ||||||||
|
|
|
| ||||||||||||
申请理由 | 本人 ,系 单位的 (在岗职工、病休职工、内退职工、农民工)。
(说明家庭人口数、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及困难原因等)造成生活困难。现申请列为送温暖慰问对象,恳请批准! 职工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工会审核 意见 |
工会负责人签字: (盖工会章) 年 月 日 | 帮扶中心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基层工会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2:
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活动家庭困难类职工档案表(*为必填项)
基层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残疾类别 | *工作状态 | *劳模类型 | |||||||||||
|
|
|
|
|
|
|
|
|
| |||||||||||
*住房类型 | 建筑面积 | 手机号码 | 其他联系方式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所属行业 | *婚姻状况 | *户口类型 | ||||||||||||
|
|
|
|
|
|
|
|
| ||||||||||||
*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企业状况 | 是否单亲 | ||||||||||||||||
|
|
|
|
| ||||||||||||||||
*本人月平均收入 | *家庭其他非薪资年收入 | *家庭年度总收入 | *家庭人口 | 家庭月人均收入 |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 *医保状况 | ||||||||||||||
|
|
|
|
|
|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性别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健康状况 | 月收入 | 身份 | 医保状况 | 单位或学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致困原因(选项) | 1.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 ) 2.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 ) 3.下岗失业( ) 4.未参加社会保险( ) 5.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 ) 6.本人患重特大疾病( ) 7.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 ) 8.疫情等自然灾害( ) 9.遭受意外事故( )10.子女上学( ) 11.其他( ) | |||||||||||||||||||
开户银行 |
| 支行名称 |
| 银行卡号 |
| |||||||||||||||
基层工会 |
| 基层工会负 责人签字 |
| 基层工会意见 |
| |||||||||||||||
*基层工会建档人 |
| *基层工会 审核人 |
| 基层工会 录入人 |
| |||||||||||||||
*入户 调查人 |
| *帮扶中心 审核人 |
| *帮扶中心 负责人 |
| |||||||||||||||
审核意见 |
| 帮扶中心盖章 |
|
附件3:
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活动
特殊岗位和积极奉献类职工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银行帐号 |
| 开户行 |
| ||
所在单位 |
| 经办人及 联系电话 |
| ||
申请人主要事迹:
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公章)工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意见:
(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湛江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慰问实名制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 报 人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 慰问原因 | 慰问金额 (元) | 联系电话 | 银行卡号码或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