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湛工总[2012]86号
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中央、省驻湛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类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关于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2]2号)的精神,按时完成省、市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的目标任务,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市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经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业联合会研究决定,2012年11月9日—12月9日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省、市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工作部署,以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为契机,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动员全市各企业行动起来,重视和支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职,主动要约。按照省、市“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我市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其中世界500强在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在全市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
三、范围和重点
(一)要约活动范围:(1)未开展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和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期满的企业;(2)世界500强在湛投资企业;(3)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4)已签订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5)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及行业。对于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困难的企业,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工会组织向相应的企业或雇主组织发出要约,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主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所在的企业要率先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带头落实国家法律政策,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协商重点。要坚持从本地或本企业的实际出发,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相结合,把协商的重点放在围绕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支付办法、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工件计价等方面。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行协商,实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增长;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突出协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内容,确保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要以乡镇(街)等区域为单位,重点协商职工工资标准、增长幅度、劳动定额、计件价格,着力抓好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三方协调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推动各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工作,结合本地或本企业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开展要约行动,确保完成今年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
各企业工会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的领导,全面建立和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薪酬水平、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福利待遇等进行平等协商,保障职工享受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今后凡没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得参与市级以上 “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选,其负责人不得参与“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要把推进行业、产业集聚区开展工资协商,作为扩大覆盖面的重要支撑点,放在突出的位置,要积极探索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新路子、新方法。各地各企业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较好完成工资集体协商任务。
(三)规范程序,狠抓落实。要将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企业要约与行业性、区域性要约相结合,采取“上代下”等方式,帮助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对无理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时回应的,地方工会、人社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由人社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强化督导,明确责任。各地工会、人社、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以及各行业、各企业工会要对工资协商“要约月”活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总工会于12月15日前书面(电子版)将当地工资协商要约情况上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市三方协调机制拟于12月中下旬开展联合检查,市总工会将结合联合检查,对工会重点工作(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年度考核。
湛 江 市 总 工 会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工商业联合会 湛 江 市 企 业 联 合 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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