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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总工会经审办会议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8 16:32: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加强部门工作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会议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部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需紧急处理或研究决定的事项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内容。

1、学习法规、文件和政策,提出贯彻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的意见,落实领导交办工作;

2、安排工作,检查所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交流信息,分析研究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审定审计报告;

5、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部门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由负责内务的同志做好会议记录。

四、会议做出的决定及工作安排,报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湛江市总工会经审办

二〇〇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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