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总工会经审办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工作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会议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部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需紧急处理或研究决定的事项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内容。
1、学习法规、文件和政策,提出贯彻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的意见,落实领导交办工作;
2、安排工作,检查所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3、交流信息,分析研究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审定审计报告;
5、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部门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由负责内务的同志做好会议记录。
四、会议做出的决定及工作安排,报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
湛江市总工会经审办
二〇〇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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