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关于湛江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湛江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根据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确定72名劳动模范、8名先进工作者和40个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详见附件1)。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湛江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1日
联系电话:0759-3210546
电子邮箱:zjjsb3367178@163.com
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23号湛江广播电视台主楼三楼(湛江市总工会)
邮政编码:524044
附件1:湛江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
湛江市总工会
2025年4月17日
终审:谢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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