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资助优秀农民工提升学历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非公企业工会:
现将《关于资助优秀农民工提升学历的通知》(粤工办 [2016] 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请在已建立工会组织并已缴交工会经费的非公企业中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生产一线农民工中,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录广东职工教育网申报补贴。
2、此次经审核通过的职工补贴,将由市总工会直接发放至职工指定的本人建设银行帐户。职工在填写“基本信息”时,请在填写银行卡信息栏务必填写本人、且在湛江市本地开户的建设银行卡有关信息(须为可用的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如没有的请新开户。不能为信用卡、借记卡),填写其他银行帐户不予授理。
3、职工在申领平台申报成功后,各级工会审核人员将会在规定时间内不定时进行审核,如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资料不完整的,将会“打回重修”。申报者请留意手机短信和邮件提醒,按要求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如不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按放弃申领处理。
4、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联系市总宣教部,获取生成广东职工教育网的管理账号和密码,并跟踪审核职工线上申报情况。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总宣教部反馈。联系人:陈培春,联系电话:0759-3210545。
附件:《关于资助优秀农民工提升学历的通知》(可下载)
湛江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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