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湛江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为2017年省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对象的公示
2017年2月,湛江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获得了“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通报表彰。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表扬)活动的通知》[粤工办〔2017〕3号]规定,省总工会决定从今年“三八”期间表彰(表扬)的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广东省五一巾帼奖集体中选树10个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按程序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作的通知》(粤工总女委〔2017〕4号)精神,我会拟推荐湛江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为2017年省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对象。为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现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4月1日止。
2、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湛江市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4、受理单位:湛江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电话:3210584 传真:3311217
邮箱:zjshb@163.com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 邮编:524032
湛江市总工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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