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1、主席的职责
(1)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发展;(2)结合企业的实际,组织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4)坚持依法办事,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履行企业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权利,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
2、副主席的职责
(1)在主席的领导下,协助主席工作;(2)在主席缺席时,行使主席的全部职权;(3)根据分管工作范围,做好具体组织工作。
3、工会委员的职责
(1)组织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发展新会员,办理会员转移组织手续,管理工会组织及会员档案;③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④组织评选和表彰先进工会小组和工会积极分子活动,做好会员思想政治工作;⑤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2)文体宣传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宣传工作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组织员工业余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学习,提高员工素质;③组织员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④负责宣传阵地的建设,做好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⑤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3)生产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开展群众性生产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组织员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遵守纪律、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③组织员工开展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劳动竞赛和技术协助活动,评选生产(工作)典型,做好表彰和推广工作; ④负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搞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⑤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4)生活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有关员工生活工作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关心员工生活,收集和反映员工有关意见和要求;③负责协助行政方面办好员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有关工资、劳动保险等方面工作;④负责慰问伤病员工,组织开展群众性员工互助互济活动,建立员工特殊困难户档案;⑤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5)劳资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协调劳资关系,增进合作共事方面的工作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国家、投资者、员工之间的关系,依法与投资者合作共事,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③经常与投资者和行政方的接触,增进他们与企业员工的沟通,加深了解,减少矛盾,协调关系;④负责接受和管理员工的投诉,主动调处劳资(劳动)矛盾和劳资(劳动)争议;⑤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6)财务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财务工作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负责督促行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拨交工会经费;③负责收取工会小组上缴的会费;④组织编制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按要求做好财务报表,管理好工会财产;⑤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7)女职工委员的职责
①负责提出工会女职工工作计划,交委员会讨论后负责组织实施;②负责对女职工的“五期”(月经期、怀孕期、产育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③负责接受和管理女职工的投诉,调处女职工劳动纠纷和家庭纠纷,帮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和育儿等实际困难;④完成工会委员会或主席交办的其它任务。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企业工会有女会员十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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