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2002年,根据湛江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总工会、湛江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逐步向县(区)一级延伸。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国有企业改制、工时和休息休假、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劳动关系不协调引发的社会经济矛盾,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湛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2年,根据湛江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总工会、湛江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逐步向县(区)一级延伸。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国有企业改制、工时和休息休假、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劳动关系不协调引发的社会经济矛盾,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湛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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