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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到湛江调研征求《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改意见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3-10-18 11: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湛江市总工会网讯(文/梁尚柱 编辑/陈培春1017日上午,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浩坤率省人大、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律协等调研组一行,到湛江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部门领导以及部分企业行政、工会方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柯明主持。

《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和企业就劳动条件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积极发言,就《征求意见稿》规定内容进行了发言,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陈全同志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向调研组提出了12点修改意见,这些意见更多的是关注职工权益,例如职工的津贴、补贴标准、住房公积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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