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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湛江工匠”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6-04-20 11:40: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中央、省驻湛和市直单位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全总做强叫响“大国工匠”品牌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开展推荐“身边南粤工匠”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工总明电〔2016〕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推荐、宣传学习我市各行各业的“湛江工匠”,挖掘一批具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刻苦钻研,拥有高人一筹的职业技能、工艺专长的能工巧匠,弘扬工匠精神,歌颂“以劳动托起中国梦”的劳动者, 鼓舞一线产业工人的工作热情,培育广大职工热爱工作的职业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凝聚推动当代湛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进一步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劳动最崇高、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职工奋发进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湛江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推荐对象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间工匠、手工业者包含在内。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推荐对象不受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三、推荐条件参考
推荐学习活动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11月中旬结束。
1.具有工艺专长:劳动者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掌握本行业顶尖技术。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屡建战功;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高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贡献突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引领创新,以高超的技艺、精湛的技术、敬业的品德和灵巧的双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业绩的优秀技术工人。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湛江工匠”寻访推荐活动。各级工会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湛江工匠”寻访推荐活动。
(二)推荐报送人选。各县(市、区)总工会每月推荐1名,中央、省驻湛和市直单位工会各1名。请将推荐的宣传人选填写“湛江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传真件均可),于每月3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电子邮箱:635987234@qq.com,联系人:陈少霞,电话:3210545,传真:3315969
(三)对确定人选进行采访宣传学习。市总工会审核推荐人选情况,确定拟宣传人选,邀请记者对人选进行采访。
在湛江日报等媒体开辟“湛江工匠”专栏,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讲述工匠故事,表达工匠情怀,展示工匠形象。
(四)每月向省总工会推荐2名“身边南粤工匠”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湛江工匠”推荐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发动,吸引广大职工踊跃参与,不断扩大“湛江工匠”的影响力。
(二)坚持面向基层。推荐身边“湛江工匠”宣传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荐职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来的“湛江工匠”贴近职工,真实可信,使推荐、宣传身边“湛江工匠”成为广大职工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广大职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载体。
(三)注重学习宣传。要以推荐学习活动为契机,以“湛江工匠”的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向“湛江工匠”学习,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工作和生活中作出不平凡业绩,为湛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湛江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可在湛江工会宣教qq群下载)
 
 
 
                                   湛江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湛江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联系人:                    手机号码: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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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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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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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技术等级
 
通讯地址
 
(包括
奖励)
 

 

 

(包括
奖励)
 
注:请各单位工会填写“湛江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主要事迹不限字数,建议详细),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传真件均可),于每月3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宣教部电子邮箱:635987234@qq.com,联系人:陈少霞,电话:3210545,传真:331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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