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告公示>详细内容

关于举办湛江市第三届职工摄影比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13 14:59:2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湛江市第三届职工

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中央、省驻湛和市直单位工会,市职工摄影协会会员:

为深入宣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在广大职工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具体化,展现新时代湛江劳动者风采,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热爱摄影的职工爱好者们提供一个展示创作和交流的平台,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联合主办湛江市第三届职工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湛江市总工会、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湛江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湛江市职工摄影协会

承办:湛江市霞山工人文化宫

二、参赛对象

全市广大职工、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题材范围:一是“中国梦·劳动美·与文明同行”;二是“爱岗敬业——车间里的价值观;三是身边的感动——最美劳动者”。

2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通过用镜头观察和捕捉那些平凡中见伟大、细微处见真情的人物和事件,展示各行各业劳动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创业创新风采,真实记录和反映我市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城市文明建设、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表现时代劳动美,诠释劳动者的自豪与光荣赞美广大职工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中的时代风貌

四、征稿细则

1.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摄影艺术感强、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标题与图片说明简明、准确。每人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20张,不得装裱(组照不超过6张,每组组照算一幅,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布横向粘连)。

2.本次比赛作品只收纸质文件,尺寸为10英寸×8英寸与8英寸×8英寸相片(特殊相片也不能超过10英寸×8英寸相片的总面积,超过者一律不予评选)。每幅参赛作品都要填写好附件的“市职工摄影比赛作品参赛明细卡”,张贴在作品背面。

3.鼓励新作。已在市第一、二届职工摄影比赛中获优秀奖以上,市级各影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省级及以上各影赛中获入选以上的作品,请勿投稿。

4.参赛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原图等技术处理。本次征稿采用实名制,谢绝笔名。凡发现参赛摄影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行为,一经核实,将撤消该作品的参赛和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均由作者负责。

6.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

五、作品征集、评选时间

1.征稿时间: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16819日止。

28月下旬,大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上届影赛一等奖获得者聘为特邀评委)。评选结束后获奖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获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3.评选结果将在湛江市总工会网(www.zjghw.org)、碧海银沙网、湛江市职工摄影网等公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1名,奖金各200元。

三等奖以上获奖人员不重复。最高奖项获得者将聘为下届摄影大赛特邀评委。

七、投稿地址

1.湛江市总工会宣教部 地址:赤坎区南桥北路12号;联系人:陈培春;电话:3210545;邮箱:11533876@qq.com

2.霞山工人文化宫办公室 地址:霞山区解放东路42号;联系人:陈武光;电话:26706292231962

八、作品版权及使用

1.主、协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具有使用权,可用作展览、复制、出版画册、新闻媒体发表、网络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获奖作品拟在湛江市图书馆和霞山工人文化宫展出。

2.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市职工摄影比赛作品参赛明细卡

 

 

 

湛江市总工会    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612

 

 

 

 

 

终审:平台超管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