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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资助优秀产业工人提升技能的通知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7-09-19 15:05:4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帮助更多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提高产业工人队伍素质,省总工会2017年向部分技能提升的优秀产业工人发放交通和误工补贴。现将《关于资助优秀产业工人提升技能的通知》(粤工办〔2017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会和产业工人,于 10 月 15日前登录广东职工教育网,在线上完成申报流程。按申报的先后顺序进行补贴,省补贴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即止。

2.选择“你所在单位工会所属的上级工会名称”时,进入“湛江市”,中央、省驻湛及市直单位选择“市直属企业工会”,县区属企业选择各自所辖县区。如因选择其他工会而造成申领不到补贴,责任自负。

3.此次经审核通过的技能补贴,将由市总工会直接发放至工人指定的本人建设银行帐户。工人在填写“基本信息”时,请在填写银行卡信息栏务必填写本人、且在湛江市本地开户的建设银行卡有关信息(须为可用的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如没有的请新开户。不能为信用卡、借记卡),填写其他银行帐户不予授理。

4.产业工人在申领平台申报成功后,各级工会审核人员将会在规定时间内不定时进行审核,如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资料不完整的,将会“打回重修”,职工请留意手机短信和邮件提醒,及时进入本人的“个人中心”,按要求重新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如不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按放弃申领处理。

5.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指定一位负责人,于922日前将附件2填写并加盖公章传真回市总宣教部。负责人负责联系市总宣教部,获取生成广东职工教育网的管理账号和密码,并跟踪审核职工线上申报情况。各县(市)区总工会技能补贴负责人须在1016日前不定期对申领进行审核,如由于不审或漏审而造成工人领不到补贴的,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不属本单位管理区域而错选入本单位的申领,也要审核)。

6.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市总工会将在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省总工会申报备案。

7.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市总工会在省总工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再增加200元市总工会补贴。

8.“湛江产业工人学技提升”QQ 群号码为:249239629,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总宣教部反馈。联系人:陈培春,联系电话:0759-3210545

附件1《关于资助优秀产业工人提升技能的通知》(粤工办〔201779号)

附件2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人技能、学历提升补贴负责人名单

湛江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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