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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召开2023年爱心托育服务工作政策解读会议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8-29 18:34:07 浏览次数: 【字体:

湛江市总工会网讯(图文/刘秀媚 编辑/陈沛源2023年8月29日,湛江市总工会联合湛江市卫生健康局、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2023年湛江市爱心托育服务工作政策解读会议。湛江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黄蕙洁,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彭启雄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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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上,湛江市卫生健康局和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就爱心托育的创建管理和资金申报作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重点围绕场地设置和资金来源两大方面进行讲解。鼓励和提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独立办托或者联合办托,根据用人单位办公条件、场地状况、托育需求等因素,量力而行,按需设托,合理设置不同规模的托育机构。也可通过租赁周边场地等方式建设。

会议强调,开展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的必然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做好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人口政策决策部署,促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和考核引导,将开展福利性托育服务列入本单位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托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据悉,试点单位托育机构建设运营经费可参照《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即托育机构由试点单位规划建设,无偿提供自有场地使用,自有场地不足或不宜设置托育场所的,可通过租赁周边场地等方式建设;建设运营经费列入试点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从相关经费中列支;可根据托育机构运营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向送托婴幼儿家长适当收取服务费用。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终审:谢明春
湛江 召开 爱心 服务工作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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